日期查询:2017年11月16日
到2020年

全省贫困户危房改造将完成建档

  本报记者 梁丽琼
   11月15日,记者从山西省住建厅了解到,我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拟于2019年完成,2020年做好扫尾工作。
   按照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居住在C级或D级危险房屋中并经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为危房改造对象。已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的4类重点不被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被认定为危房改造对象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逐户填写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把其相关信息录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建立危房改造台账。省住建联合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审核确定后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农户身份及危房信息发生变化的,每年年底将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为给贫困户减轻负担,我省引导和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深度贫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省级财政将给予倾斜支持。对于政府组织实施加固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公租房等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的,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补助资金将直接支付施工单位。我省要求加强对统建住房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杜绝新建房屋质次价高、修缮房屋仅做粉刷、装饰等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