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11月17日

榆社鼎峰商厦重大隐患摘牌销案

  本报记者 段少华
   近日,榆社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榆政办函[2017]60号《关于榆社县鼎峰购物商厦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销案的通知》,同意该单位重大火灾隐患销案。
   自榆社县鼎峰购物商厦被立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来,历时两年,投资30万余元,其间因工程先天性条件不足、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整改难度大、资金严重短缺、单位负责人长效管理方面重视程度不够等原因而多次申请延期,最后申请延期至2017年11月20日前整改完毕。
   该单位隐患整改以来,晋中消防支队各级领导及工程师、政府分管领导多次深入进行现场帮扶指导,采取边督促边引导的方式责令整改隐患问题。其间,山西省政府第七督导组、晋中市安委办先后莅临鼎峰购物督导,多次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通过各部门的不断协作,11月7日,鼎峰购物商厦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问题整改完毕。榆社消防大队及时提请公安局报县政府给予销案摘牌。县政府研究后,下发摘牌批复,并要求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该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管,严防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并结合城镇建设规划和市政建设,今后继续完善,跟进整改工作。
   下一步,榆社消防大队将继续巩固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成果,全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该县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