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4月09日

到2020年省城将新建100所幼儿园

  本报记者 梁丽琼
   4月8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了解到,到2020年,太原市将新建100所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比例及在园幼儿比例达90%。
   利用城中村改造的有利时机,太原市将在两孩新增人口集中、城乡接合部,特别是在无证园分布密集的区域,本着就近入园的原则,寻找可利用的闲置校舍或乡镇街办、社区内共用房改建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1所公办标准化中心幼儿园,构建以公办幼儿园为主的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太原市要求,城镇居民小区建设和旧城改造时,要规划建设与居民人口相适应的配套幼儿园,并做到与其他建筑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在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下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太原市将设立学前教育发展专项经费,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投入,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支持农村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另外,太原市还将严格教师准入标准,将职业道德放在首位,严禁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发生。以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专业理论作为幼儿园全员培训的基础,使了解儿童、热爱儿童、服务儿童成为全体教职工的职业操守。为保障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太原市将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建立农村幼儿教师工资、福利保障机制,确保各乡镇幼儿教师工资按时发放。同时太原市要求,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