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4月09日

太原开启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本报记者 梁丽琼
   昨日,太原市政府办公厅最新发布《太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将对太原市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数据建库等工作。
   据了解,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标准时间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今年为全面普查阶段,太原市将建设太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采集、录入、存储、处理系统平台以及市级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及信息管理系统、太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网站,并组织开展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工作,划分普查区域,绘制全市普查地图。同时,开展市本级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和普查数据各阶段上报,建立健全全市重点污染源档案。
   太原市将通过建立普查数据质量溯源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对数据的采集、汇总、填报、录入等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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