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6月06日

我省建立生态环境审判专家库

  本报记者 王钰钦
   6月5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以“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首次全方位介绍了近年来全省法院发挥职能作用,保障三晋大地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同时,会上发布消息,山西省生态环境审判专家库已建立,首批共有58名专家入选。
  刑事审结322件
   数据显示,在刑事审判方面:2016年至今,共依法审理非法采矿、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各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 386件,审结322件。在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17年同比增长98%,2018年至今已新收一审案件99件;罪名相对集中,非法采矿和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突出,约占60%;共同犯罪突出,犯罪人员文化程度偏低,犯罪年龄集中在中青年;部分企业单位和个人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不强。
   针对这些特点,省法院明确要求各级法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部门,指定一个刑庭或审判团队或合议庭作为承办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部门。对破坏生态环境和环保领域失职渎职等犯罪要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判,加大典型案件办理力度,对重点案件限期办结。对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上报不及时的法院,对有案不立、移案不接、以罚代刑的办案人员,及时启动司法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严肃问责。
   在民事审判方面,2017年至今,共审结环境侵权纠纷案件31件。同时,本着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修复,维护公共利益,造福子孙后代的目的,受理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山东环保基金会、北京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等组织起诉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件。前不久,晋中中院审结了中华环保联合会诉山西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这是我省审结的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行政审判方面,在依法审理政府取缔粘土砖厂、关闭水资源地污染企业、环境行政许可等类型的行政案件时,既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引导行政相对人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017年至今,共审理环境管理机关对违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的行政案件10件,审查涉生态环境保护非诉执行案件100余件。
  为审判提供技术支持
   为强化涉生态环境案件审理工作,近年来省法院多措并举,联合各方共同发力——省高院制定并下发了 《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与省环保厅联系协调,建立了“山西省生态环境审判专家库”,首批共有58名专家入选,涵盖了水环境污染损害、大气环境污染损害、土地环境污染损害、放射性及电磁辐射污染损害、环境风险评估、生态环境破坏等技术领域。这些专家将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对环境是否存在损害、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和服务功能损失的数额、行为和损害的因果关系等专业技术性问题,提出专业意见,为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审判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山西省高院副院长翟瑞卿表示,全省法院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打造美丽山西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