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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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丽:勇当监改“试水”“探路”人

  11月1日深夜,省纪委监委一间会议室内灯火通明,专案组的同志们结束了一天的审查调查工作,正在召开例行内审小组会议。会议的内容除了交流当天的案件进展情况外,主要是讨论关于对监察体制改革视野下职务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主持会议并作经验交流的是山西省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张晓丽。
   2017年1月19日,山西省监委挂牌成立。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20余年的张晓丽从一名检察官转变为纪检监察干部。新的岗位,意味着新的挑战、新的使命。
   转隶至今,她先后参与查办了山西省留置第一案、中央纪委将中管干部案件交办山西省纪委监委第一案、山西省“涉黑涉恶腐败”第一案等大案要案。办案之余,还主动思考,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编写了《执纪审查中审查措施运用的实践探索与思考》等理论文章。
   “转隶之初,省里领导对转隶人员非常关怀,不仅和我们谈心谈话,还进行了家访,帮我们打消思想顾虑,让我们轻装上阵。我们也不会辜负组织的信任,坚决在政治上服从转隶、思想上认同转隶、行动上积极转隶,为监察体制改革奉献自己的力量。”张晓丽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很快,张晓丽便参与办理了我省监察体制改革后留置第一案。该案专业性强、经济关系错综复杂、时间跨度大,是件难啃的“骨头案”。
   “不知道”“记不起来了”……审查调查伊始,该案被审查调查对象拒不承认自己的任何违纪违法事实。
   “把前期的笔录和相关证据给我看一下,我来和他谈。”凭借在检察院多年的工作经验,张晓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谈话方法,就是变“交锋”为“交流”。“从了解被审查调查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家庭状况入手,设身处地为他消除顾虑,这样才能引起共鸣、拉近距离,让他打开心扉。”张晓丽说。
   最终,张晓丽通过对被审查调查对象进行耐心细致的党纪、党规教育,柔性执纪执法,促使他在被采取留置措施的初期就向组织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由于该案是在企业融资贸易过程中发生的渎职犯罪,所以需要去外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当时,只将山西、浙江和北京作为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行,其他省份对此还不了解。所以需要不断地与当地金融机构、地产部门等配合单位讲解监察委员会的职能,但是这些部门还是需要很长时间对我们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虽然工作衔接上不太顺利,但张晓丽和她的同事们现在想来仍然觉得很自豪,因为他们是监察体制改革的首批传播者和践行者。
   转隶至今,同事眼中的张晓丽不仅能心谋全局,还善于察微析疑,并且能严格把握证据关、法律适用关,中央纪委将中管干部案件交办山西省纪委监委的第一案——“2·04”案件就是一例。
   该案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交办山西省纪委监委承办的中管干部案件,这既是对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省纪检监察干部的充分信任,更是对我省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效的一次全面检验。
   “我们要高质高效地把这起案件办成铁案,向党中央和中央纪委交出合格答卷。”接到调查审查任务后,张晓丽与专案组同志们士气满满,决心高标准取证,打造精品案件。
   “被审查调查对象级别高,涉案数额大,取证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一位专案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张晓丽迅速因案施策,制定了“思想化解、政策感召、内外结合、部门协同、分组联动”的思路。在较短的时间内,案件有了实质性进展。
   “尽管时间紧任务重,但我们并没有为了赶进度而忽视程序和规定。”张晓丽表示,审查调查这起案件时,专案组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了办案质量。
   仅仅两个月,专案组通过一组组扎实的证据,形成了完整稳定的证据链,高质量完成了案件的审查调查工作,得到了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
   熟悉张晓丽的同志都知道,她参与的每一起案件在审查调查结束后,都会及时进行归纳总结,把办案过程中通过实践探索形成的感悟体会、经验做法进行整理并编辑成册。“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初期,无制度可复制、无经验可借鉴,也有很多地方急需完善。为以后查办大案要案工作提供借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办理“2·04”案件时,张晓丽就带领专案组的同志们编纂形成了“3个1”汇总,即一本学思践悟汇编、一本移送司法类案件模拟卷宗、一张省级纪委监委办理中管干部案件流程图,为我省乃至全国监察体制改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许多有效的建议和参考。
   面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查办的一起起案件,张晓丽展现出更多的是她公心善念、柔性执法的一面。她凭借着女性特有的细腻、韧劲和洞察力在审查调查一线绽放出别样的风采。 据《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