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1月14日

男子早上喝酒 下午酒驾被查

  本报记者 张帅 通讯员 赵雪云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说头一天晚上喝酒,次日上午开车仍是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但在太谷县,有个车友却是昨日早上起来喝酒,下午开车时被查酒驾。
   昨日14时10分左右,太谷交警大队南山中队民警在北汪线1公里处对一辆白色本田雅阁轿车进行检查时,闻到车内有明显的酒气,驾驶人武某说他没有喝酒,并一再声称他喝了酒肯定不会开车。民警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测。经两次检测,自称没有喝酒的武某体内的酒精含量分别为 27mg/100ml和 2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20mg/100ml)违法行为。
   武某大呼冤枉,告诉民警他中午确实没喝酒,只是早上七八个小时前少喝了一点,说到这里,他满脸无奈。
   武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太谷交警对武某开具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半年并记 12分的行政处罚。
   太谷交警提示:判断司机酒驾与否,并不以酒后间隔时间多久来判断,而是有明确的硬性数字阈值,一旦体内酒精含量超过标准阈值,就涉嫌酒驾。对于一些车友来说,即使过了一夜或较长时间,体内的酒精对安全驾驶仍会有不小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开车,仍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切记,饮酒一定要适量。如果饮酒较多,24小时内尽量不要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