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2月07日

晋城出台《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

  本报记者 毛明辉
   12月5日,晋城市就保护太行古堡群出台《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专项保护。该《条例》从2019年元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
   对太行古堡群专门立法,实施专项保护是晋城市对古堡群进行申遗的前期必要的法理准备,也是晋城市委市政府年度的既定目标。
   太行古堡群是晋城市独具特色的重要文物资源和文化品牌。之前,由于人们对这一历史文化品牌认识不足,从民间到政府都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不同程度地出现了规划引领不力、经费投入不足,保护措施不完善以及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使古堡的保护和延续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近几年,特别是以我省著名5A景区皇城相府的崛起,使人们认识到了太行古堡群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历经多年的探索研究,国内外专家对晋城市太行古堡群给予充分的肯定,初步认为具有申报世界遗产的价值和地位,对晋城乃至我省的转型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将太行古堡群打包申遗已成为当前相关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而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完善地方立法保护是一项重要前置条件。只有及时对太行古堡群进行立法保护,才能更好地服务晋城市委的决策部署,保证顺利完成申遗任务。
   《晋城市太行古堡群保护条例》共5章28条,包含总则、规划与管理、保护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其内涵和范围特指晋城市行政区域内历史上形成的独具特色的具有防御和生产生活等功能的古堡建筑的总称,包括古寨、城门、城墙、堡内民居、街巷、祠堂、庙宇、古地道、古藏兵洞、古井、古磨、匾额、碑刻等建筑物与构筑物。
   该 《条例》的重点是如何打击破坏古堡群的相关规定。对此,《条例》专门规定了法律责任章节。其规定,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相应规定的,该《条例》中不作重复规定。特别是针对古堡群保护范围内的不文明、违法、犯罪等行为,条例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八条就各类违法行为和执法主体作出了具体规定,有损太行古堡群的行为将会依法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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