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12月27日

晋中排查少先队标识使用

  本报记者 张云鹏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等相关要求,维护少先队标志标识的神圣与尊严,规范少先队标志标识的使用,近日,晋中团市委、市少工委在全市范围内展开了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标识排查工作。
   12月26日,晋中市榆次团区委、榆次区少工委、榆次区工商局对榆次区内主要文化用品店、小饭桌等地进行了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标识排查工作。
   通过现场检查方式,排查出部分不合格红领巾及利用红领巾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等行为,未发现不规范团旗、团徽、队旗、队委标志。对以上团、队组织标识不规范使用的文化用品店,责令其严禁再销售并限期整改。对于以上利用红领巾名义开展商业活动的场所,立即予以制止。
   同时,为商家分发了团晋中市委印制的《共青团、少先队标准标识宣传手册》和《不当使用红领巾严处案例》,进一步规范了团、队标识,提高了规范标识识别水平,加强了晋中市共青团员和少先队员对规范标识的正面引导,为他们全面发展创造良好制度政策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
   与此同时,太谷县实验小学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大队辅导员老师成秀梅向各中队辅导员通报了近期出现的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进行商业营销等活动的不良现象,提醒各中队辅导员要充分发挥作用,重在随时发现、立即整改,积极主动作为,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成秀梅还向各中队辅导员发出倡议,要积极开展集中性的学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发现身边的不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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