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4月28日

太原公交集团回应“盲人带导盲犬乘车被拒”

  本报记者 王钰钦
  
   近日,“一盲人带导盲犬乘坐公交车遭拒,无奈下车”的视频,在网络上大量传播。4月27日,太原市公交公司针对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公司对该事情的发生深表歉意。太原公交集团公司运管处处长张清河表示,下一步将对特需人士进行特别照顾,建议特需人士在疫情期间尽量避免外出,若需要出行,请持有效证件,本人正确佩戴口罩,带导盲犬的乘客为导盲犬配好导盲鞍乘坐车辆,
   在2015年5月28日,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城市公共客运条例》,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下列危害或妨碍城市公共客运运营安全的行为第五款之规定:携带动物乘车,但导盲犬除外。该公司也曾经作出规定:盲人持有效证件,带导盲犬可以乘车。
   张清河介绍,下一步,我们将加大驾驶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把车厢服务工作做实、做细,告知每一位驾驶员,对待盲人或特需乘客乘车时,应做好服务,落实好特需乘客的乘坐位置,照顾好特需乘客上下车,并做好其他乘客的解释工作,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舒适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