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6月23日

“朔城心语”小课堂教未成年人保护自己

  本报记者 贺美晓
  
   未成年人被拐骗?被性侵?遭遇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办?6月21日,记者从朔州市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在公众微信号推出“朔城心语”法治小课堂,通过新媒体传播让未成年人学到保护自己的方法,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小朋友们,被拐骗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他们有的会被卖到不能生育的家庭进行收养,有的会被打残后被迫上街乞讨,有的会落到毒贩子手里,成为贩卖毒品的工具……”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崔南南说,小朋友们不要吃陌生人给的东西,更不能跟着陌生人走。独自在家时不要随意给陌生人开门。尽量不要独自去人少的地方,在人多的地方要抓紧大人的手。
   如果很不幸,已经被人贩子控制住了,应该怎么办呢?如果是在人多的地方一定要勇敢地向周围人求助,如果在人少的地方,切记不要大喊大叫,那样只会激怒人贩子,要学会机智逃脱。如果短时间内无法逃脱一定要记住,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吃好喝好,保护好身体最重要。
   “他人没必要但有意触碰你的隐私部位就是性侵害。”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郭芳说,比如使劲地拥抱、亲吻、触摸你的大腿或者触碰你的隐私部位。性侵的实施者大多数是熟人。不管什么情况下,不管是谁,即便是熟人,包括邻居、亲戚和老师,也绝不能触碰别人的隐私部位。郭芳总结了防范性侵五个警报,一旦警报被拉响,要像一头狮子一样,大声地说“不”。同时,第一时间告诉爸爸妈妈或者老师,并且要报警。不要着急洗澡,要第一时间配合公安部门做身体检查。
   提及到校园欺凌,朔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张丽伟说,打骂毁传吓都是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如果遇到第一次欺凌时,一定要义正言辞地告诉对方不可以欺凌自己,要勇敢面对。如果自己和对方的力量悬殊,可以采取迂回战术拖延时间,争取机会向路人求助,采取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朔城区人民检察院专委姬文香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仅仅是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还包括开展帮教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特殊检察工作。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各单位、组织和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