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7月17日

酒后骑电动也是酒驾太原一男子被罚50元

  本报记者 张帅
  
   为更好地完成“减量控大”工作目标,太原市交警支队综改大队三中队加强打击酒驾醉驾力度。日前,太原市交警支队综改大队民警在查处酒驾的过程中,查获一起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对此,民警依法对其罚款50元。
   在执勤中,民警发现一名驾驶黑色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神态慌张,骑车时东摇西摆,经民警检测,驾驶员张某呼气值高达17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民警对醉酒驾驶员张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做出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在接受处罚与教育后,表示今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