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7月22日

山西财政全力支持景区免首道门票

  本报记者 孟绍毅
  
   为加快推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确保“六稳”“六保”“六新”任务有效落实,7月2日,我省出台《关于加快促进服务业恢复稳定增长若干措施》,提出23条惠民利企举措。其中针对旅游业,省政府决定,2020年下半年我省国有A级以上景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对全国游客免首道门票,门票减免收入由省级财政补贴20%、市级财政结合当地实际补贴不低于20%。鼓励省内民营A级以上景区参照执行,参与减免首道门票的景区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为将这一政策落实到位,山西财政紧抓执行财政补贴这关键一环,并于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落实全省A级以上景区免首道门票事宜的通知》,明确享受财政补贴的A级以上景区及游客范围,细化景区、山西文旅集团、文旅部门及财政部门具体分工,对景区、山西文旅集团提供游客数据及文旅部门申请财政补贴提出工作要求。
   全省126家A级旅游景区执行此次免首道门票政策,其中,不设首道门票和疫情前实际执行0元首道门票的景区不享受此次财政补贴政策。此次免首道门票政策范围为全国游客,其中,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旅游景区 (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门票价格继续执行降价优惠政策的通知》,享受门票全免政策的游客不列入此次免首道门票的财政补贴范围。
   本次免首道门票游客数据统计主要依托山西文旅集团“晋游码”后台提供。游客需在景区入口处扫描“晋游码”确认后进入景区游览。因个人原因无法扫描 “晋游码”的游客,可凭身份证由景区登记确认后进入景区游览。各景区、山西文旅集团定期向省市文旅部门报送游客统计数据。文旅部门负责对山西文旅集团和各景区提供的游客数据检查核实。财政部门将依据文旅部门提交的资金申请和省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下达财政补贴资金。
   同时要求文旅部门加强督促指导,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山西文旅集团和各景区要如实报送游客统计数据,对其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纪检、审计、财政、文旅等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一经查实财政部门将核减或取消财政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纪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