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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机构是怎么变迁的(六)

  改革开放大背景下共青团组织机构的变迁
  
   1978年10月,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团中央书记处参照此前的团中央编制重新设置团中央机构,于1979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设置机构如下: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军体部、国际联络部、研究室、落实政策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在改革开放大背景下,共青团跟随党中央政治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节奏,进行了四轮组织机构改革。
  
    第一轮改革
  
   团十一大后,新产生的团中央书记处按照党中央的改革部署,进行了以调整机构设置、精简冗余人员为主要目标的第一轮改革。为解决分工过细、任务重复的问题,团中央按照合并业务性质相近,在实际工作中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的原则,将文体部并入宣传部,将青工部和青农部合并为工农青年部。为加强对青年工作理论、方针、政策以及青年运动史的研究,恢复设置了研究室,并新设置了青年运动史研究室。由于以团中央少年部的名义,不便于与教育部等单位合作,团中央撤销少年部,成立了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可以看出,此轮改革,团中央基本职能部门只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了微调,改革力度不大,并且很快出现了反复。
   1985年2月,由于工农青年部成立后涉及的工作面过宽,难以开展工作,团中央书记处又将工农青年部分拆为青工部、青农部。1986年11月,团中央发出通知,在少先队全国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建制基础上,又恢复了“团中央少年部”的机构名称。这样,在团十二大召开前,团中央内设机构 11个,即研究室、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国际联络部、青运史研究室。
  
    第二轮改革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大会明确提出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也要改革组织制度,转变活动方式。积极参与社会协商对话、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克服‘官’气和行政化倾向,赢得群众特别是基层群众的信任”。
   团中央根据党的十三大报告的原则要求和团的工作实际,拟定了《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讨论稿)》。1988年5月,共青团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8月,团中央印发并公布 《关于共青团体制改革的基本设想》。设想第八条“扩大团的活动经费来源”提出:共青团的经费应多渠道筹集,在保持现有国家行政拨款的同时,逐步扩大自筹经费的比重。该条第一款即为“通过经营自助自筹经费”,首次把“兴办团属实体”确定为共青团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一举措对于团的各级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增强团的物质基础,扩大团的经费来源,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全团上下以此为契机,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创设了多种类型的团属实体。
   1991年2月,党中央批准团中央机关内部局级机构12个,即研究室、办公厅、组织部、宣传部、青工部、青农部、学校部、少年部、统战部、国际联络部、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机关党委。同时,团中央设直属事业单位12个:中国青年政治学院(中央团校)、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青年报社、中国少年报社、《中国青年》杂志社、中国青年出版社、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辅导员》杂志社、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青年旅行集团、中日青年交流中心等。
   1991年9月,团中央决定撤销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在团中央青运史研究室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少年研究所的基础上,组建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作为团中央直属的局级事业单位。
   此轮改革,团中央机关内部局级机构不减反增,而且由于政策对发展团办经济实体的许可,团中央内设的直属事业单位由初期的报刊、学校等纯事业单位发展到企业、事业等多种类型并存。
   (未完待续)据《中国青年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