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12月21日

介休交警开展集中销毁报废机动车行动

    12月15日,介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了集中销毁报废机动车行动。
   近年来,介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化交通问题整治,严厉查处无牌无证、非法改拼装、报废机动车辆上路行驶,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此次报废处置工作先期已于2019年8月进行了为期三个月的公告,市财政局、国有资产公司已对需报废的车辆进行了资产评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4条、《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第14条,介休交警依法对交通事故中长期无人认领的肇事车辆、涉牌涉证专项整治中扣留的超期未接受处理的交通违法车辆进行集中报废处置。
  郭成旺 米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