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3月18日

山西省少工委发布2021年山西省少先队基层组织与学校少工委“双清零”工作指引

  本报记者 王新嫄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4号)文件精神,加强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建设,不断推进少先队组织创新和工作创新,3月15日,山西省少工委发布《关于2021年全省少先队基层组织与学校少工委“双清零”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用于指导、安排少先队基层组织与学校少工委“双清零”工作。
   《工作指引》从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清零、学校少工委建设清零、工作进度三方面进行了安排。
  
  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清零
  
   在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清零方面,包含中学少先队组织建设和民办中小学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两大部分。
   其中,中学少先队组织建设的目标为:
   1.在全省初一年级全面建立少先队组织,普遍举行初中少先队建队仪式。
   2.按照《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暂行)》,规范进行队干部选举、队委会建设等组织生活制度。
   3.加强初中少先队工作。
   民办中小学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的目标为:
   1.在民办中小学100%建立少先队组织,配齐大队、中队辅导员,规范队委产生等程序。
   2.加强已建队的民办中小学少先队工作:保证队室、鼓号队、红领巾广播站(电视台、网站等)、宣传栏、中队阵地等基本阵地和配备,按要求设置、开展少先队活动课,常态化进行有少先队特色的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充分发挥少先队在学校教育中的独特作用。
   同时,《工作指引》对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给出了相应方式——
   中学少先队组织建设的方式为:
   1.初中队员日常可佩戴队徽,集会等活动时统一戴红领巾。
   2.创新初中少先队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活动的方式和载体,开展适合初中生特点的工作和活动,做好与志愿服务、学生社团、学生会活动的结合。
   3.少年团校建设,从初一开始面向全体少先队员开展团前教育,增强对共青团组织的了解与向往。做好团、队衔接,普遍举行少先队离队仪式。
   4.严格落实《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实施办法》,年满14周岁、未满15周岁的少先队员作为团员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经过少先队组织推荐,每学年推荐一次。少先队组织向团组织所推荐的发展对象,应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经团组织批准,可不经过“入团积极分子”阶段,直接成为团的发展对象。
   民办中小学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的方式为:
   1.各县级少工委为拟建队的每所民办中小学选配一名队建指导员,进行一对一结对帮助。指导员须从本区域内少先队工作基础较好的学校大队辅导员中选取,具体帮助民办中小学建队及后续规范开展工作。
   2.各县级少工委加强对民办中小学少先队的联系指导。
  
  学校少工委建设清零
  
   《工作指引》为学校少工委建设清零工作也设定了目标,并给出具体实施方式——
   学校少工委建设清零目标:
   1.全省中小学(含民办)全面建立学校少工委,由书记(或政治面貌为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大队辅导员担任少工委办公室主任。学校少工委主要由学校党政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大中队辅导员、校外辅导员、家长代表及少先队员代表组成。
   2.加强学校少工委对少先队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职尽责。
   学校少工委建设清零方式:
   1.对已成立学校少工委的进行回头看自查及整改。自查应包括:学校少工委产生的程序、履职尽责情况等。按照要求,学校少工委应由学校少代会选举产生,学校少代会一般每学年召开一次。坚决杜绝及整改不经少代会、简单以会议决定等形式成立学校少工委的做法。
   2.新建立的学校少工委,严格履行少代会选举等程序,从源头上严肃学校少工委工作。
   3.督促学校少工委切实履职尽责,落实省少工委即将下发的《山西省中小学少先队工作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暂行)》,成为基层少先队工作的坚强桥头堡。
  
  工作进度安排
  
   除各项工作的目标与实施方式外,《工作指引》还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表——
   3月25日前,各市、县少工委进行摸底调查,以市为单位,填写少先队基层组织与学校少工委“双清零”工作摸底汇总表,并报省少工委办公室。
   7月1日前,在民办小学100%建立少先队组织。
   9月20日前,在全省公办、民办初一年级100%建立少先队组织。
   10月13日建队节前后,全省中小学(含民办)100%建立学校少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