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1月06日

浅论市场经济条件下山西高速公路管理中政府的经济职能

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孙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明确提出,要充分利用好市场之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当下,政府职能的转变是推动我国快速建立起高标准市场体系的中心所在。如何实现经济转型关键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长久持续健康发展,有赖于进一步加快政府的职能转变。本文将从政府职能的转换理论方面并结合笔者所在的国企运营管理方面实际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探讨政府在经济职能方面转化的解决方案。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化的一般认识
   政府的经济职能主要指的是政府在社会的经济管理、组织和推动方面发挥的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政府传统的“全能型职能”已经开始阻碍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面对这种困境,政府转变经济职能的履行方式,捋清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已然成为最根本的也是最彻底的解决途径。
   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经济职能转化并不是退出式的不闻不问,而是一种对过度干预背景的扬弃,保留的是对于远未成熟的市场体系的规范和构建,抛弃的是对于“自我全能型”的掌控。
   首先,我国的市场体制机制还未能完全建立完好,在机制创新、市场发育和法律体系的完善等方面依然需要政府来健全。与此同时,政府可以利用自身在处理效率和公平、防止贫富两极分化方面的优势同市场经济的优越性结合在一起,从而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其次,将指令性的配置权力下放给市场和企业,让企业拿回自己管理生产的权力,实现自我发展、自负盈亏,从而更好地调动其生产活力和积极性;让市场拿回资源调配的权力,社会需要什么,市场便往哪方面发展,发挥其决定作用,这样才能尽量避免政府在市场经济中因过度干预而出现 “政府失灵”现象。
   政府想要顺利进行经济职能的转换,首先要进行“政企分离”,加大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引进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政企分离需要企业真正进入市场,自我管理、自我运营,成为事实上的竞争主体。其次,在企业遇到困难之时,地方政府也需要在职能转换之际予以一定的资金政策等优惠政策,健全国有资产的管理运营机制。
      二、山西高速公路运营中政府经济职能运行的问题及对策
   高速公路是社会加快现代化进程的标志,能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这类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基础性作用,因此需要政府进行相应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这同时表明,各级政府应该将高速公路的建设作为经济职能的主要作用发挥地,这也能够让政府在“转型发展”中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想要让高速公路成为民生之基础,关键在于政府为民服务能力的提升。
   如何推进我国现代化交通运输业健康、持续且快速发展是值得管理高速的交通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目前,在山西省内既具有直接进行高速公路管理运营的国有企业,也同时存在管理交通的行政机关。如何让企业获得盈利,让交管部门提升相应的服务水平,就成为当下最重要的交通运输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政府部门服务水平的提升主要在于相关体制机制的改革,其主要意义在于理清现代交通业发展的根源,其主要结果就会达成现代交通业又好又快发展。
   笔者所在单位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山西省有关高速公路管理运营的国有独资企业。它的成立使得国有资本的分配得以重新规划,市场的竞争力得以强势提升,新的架构得以重新以现代企业标准建制。在这样的背景下,覆盖设计、运营、管理等于一身的全方位的、多领域的、高层次的、具有营利性质的现代交通企业集团运转起来了。而山西省的相关交通部门需要对这一板块的国有资产进行详细监督。具体问题分析如下:
   第一,作为自负盈亏的高速公路企业,盈利和政府为民服务的基本追求在一定程度上对立。因此,针对目标性的不一致,这两个政府和企业主体之间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的冲突,这对于政府方面来说,实行行业监管等难度实际上增大。
   除此之外,我国高速公路整体法规制度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配套的体系,存在着管理规定过于零散和“不具有可操作性”等问题,这就为实际操作过程中 “无法可依”“难以严格执法”等弊端问题的出现留下了空间。
   第三,政府职能边界不清。虽然目前政府积极在实行“政企分离”的相应制度,在公路养护等方面尽量交给企业这一市场主体来做。但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全能型”政府的形象过于强大,使得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并不是十分到位,导致政府和企业之间权责不明,养护管理方面的效率低下。
   这也就为政府经济职能的履行及转化提出了一定的要求。
   第一,推行政务公开,强化公共服务。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加快发展有关高速公路的政务公开系统,利用大数据、互联网进行公开公正的高速公路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除此之外,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引入相应的中介机构进行第三方评估和监督,并树立“以民生为根本”的政府服务理念,在为人民的根本利益服务方面相应提升高速公路的先进发展理念。
   第二,完善规章制度,热情执法为民。改革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便是对于规章制度的完善。只有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权力边界,政府和企业才能彼此捋清什么样的事件需要哪一主体参与,也才能让改革进行得更加彻底,让人民更好地享受改革新成果。在类似于高速公路管理这类公共服务的产业行业中,只有政府明确改革方向,明确权责协定,完善相应制度体系,为公共产品类的企业画出明确边界,提供相应保障,才能够让改革的实效性充分体现。针对高速公路这一板块,政府更是要在进行必要工作之时,需要利用一整套系统化的法律体系作为优质服务的保证。针对有部分执法过程中 “无法可依”“执法不明”的现象,有关法律研究部门需要加快法律体系的完善,将法律和优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依靠完备的法律体系践行 “为人民服务”理念,更好地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化和服务型政府的真正建设。
   第三,理清政府市场,提升配置效率。如何才能明晰政府和企业的权力边界?除了完善规章制度之外,还应该从政府计划的角度,认清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资源配置过程中,政府行政权力的干扰,会让不合规范的行为过多干预经营主体的行为决策,不利于高速公路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提升。因此,政府只需要在监管方面多进行完善以及在法律体系建设方面加快步伐,就能够更好地让市场各个主体实现利益最大化。除此之外,针对上文所提到的养护问题,实际上还应该合理加入第三方竞争机制。目前虽是企业进行管理,但是由于产权结构的单一性,使得养护效率低下,难以形成市场竞争的前提下,一元化的养护主体在行业垄断的过程中难免影响效率提升。因此,要加快进行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打破垄断壁垒,从而加速企业自主运营的高效有效发展。
  三、结语
   “要想富,先修路”。在高速公路的运营管理中践行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化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是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的重要措施,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并得以长足发展的关键路径。针对我省高速公路的法律体系、政府监管、政企分离等方面的问题,政府有关部门更要从认清弊端入手,找准方案,厘清关系,提升服务水平,转化政府职能,以民生为基准,结合行业本质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其他兄弟省份贡献“山西高速公路管理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