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1月11日

依法量刑不起诉 少年感恩送锦旗

  本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朱敏
  
   近日,一名被宣布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高某在法定代理人的陪同下,将印有 “仁心执法 明察秋毫 一身正气 担当尽责”的锦旗送到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手中,表达对检察机关人性化办案的充分认可和由衷感谢。
   2021年8月,15岁的高某与好友雷某、刘某、张某一起在太原市寇庄西路附近玩耍时,雷某看见张某手里拿着最新款的华为Mate手机,就向高某和刘某提议“打一顿张某,然后抢走他的手机”。
   高某听后表示:“抢了手机也没用,没有密码,可能被人发现不是机主,还是别抢了吧。”雷某几番劝说后,高某同意一起抢劫,雷某、刘某对被害人张某实施殴打并抢走其手机,高某在旁边站着看没有动手,得手之后,三人一起逃跑并将被抢的手机卖掉。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件移送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在全面了解情况后,认为高某未实施暴力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其家属和学校愿意承担监管责任,依法对高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雷某、刘某二人以抢劫罪向晋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实现了罪刑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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