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1月20日

太谷4人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被严惩

    1月19日,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交警大队发布典型警示案例,4名机动车驾驶人因于2021年实施“醉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严惩。
   4名违法当事人驾驶的车型均为轻型货车,其中武某金的血液酒精含量最高,达到180.34mg/100ml;最低的张某强,血液酒精含量也达到97.27mg/100ml。
   目前,4人均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被吊销,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吴婧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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