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2月22日

太原电费3月起将按自然月抄表结算

  本报记者 田凤凤 通讯员 常宇星
  
   2月20日,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对外发布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关于调整抄表结算周期的告知书》。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将于2月28日起调整电力客户抄表结算周期,抄表例日调整为每月1日,每月1日至6日为月度电费账单出账期,实现按自然月购售同期抄表结算。本次调整不影响电力客户的正常用电。
   调整期间,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将为每位电力客户发行两笔今年2月份电费账单,第一笔账单出账时间不变,结清电费执行原有效合同约定的时间;第二笔账单在3月初发行(2月抄表例日至年2月28日期间内用电),应于3月20日前结清电费。两笔账单均为电力客户的实际用电量。2月份电费账单因抄表结算时间延长,电量电费会有所变化,但不会重复计费。
   据了解,在调整期间,居民客户在2月抄表例日至2月28日期间,用电量按照我省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申价标准执行(如遇政策变化再行调整)。上述调整为一次性,且不与当期(或下期)阶梯电量合并计算;电网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在2月抄表例日至2月28日期间,用电量按照我省公布的2月1日至28日代理工商业用户电价表执行(如遇政策变化再行调整)。基本电费等按实际天数计算。
   据悉,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将始终践行“人民电业为人民”的企业宗旨,全力以赴做好供电优质服务。如有疑问,可以通过营业厅、95598电话或网上国网APP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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