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4月01日
全国首部

我省出台《决定》支持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赵云云
  
   3月30日,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和保障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作新闻发布。这是全国第一部省级人大常委会对省内城市群发展作出的重大事项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的出台,有利于巩固完善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的决策、协调和执行机制,有利于以法治方式保障五市优势互补、工作协同、政策联动、市场统一、资源共享,有利于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支持和参与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决定》共十三条,对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重要工作,以及加强法治保障、全社会参与等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
   据悉,《决定》由省人大财经委起草,共十三条,包含了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是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由第一条至第三条组成,强调了城市群发展的重要性,提出了推动城市群发展的总体思路、重点任务、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明确了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五市政府的主要职责。为了与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本部分的具体内容主要依据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决议。
   第二部分是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由第四条至第八条组成,针对城市群建设中产业布局、协商合作、统一市场、协同创新、民企参与这五个需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的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三部分是加强法治保障、全社会参与方面的内容,由第九条至第十三条组成,提出人大要通过立法和监督工作支持城市群发展,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法院、检察院要为城市群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同时强调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新闻发言人马双喜介绍,下一步,为全方位推动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落地见效,省发改委将重点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是坚持规划引领。积极开展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规划、山西中部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加强各市规划之间、各市规划与省总体规划之间的衔接,以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城市群一体化协同发展。
   其次是强化统筹协调。研究提出山西中部城市群建设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密切跟踪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严格实行督办机制,建立督办台账,督促重大事项、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落地。
   再次是加强服务保障。全方位做好问题服务、政策服务、金融服务、创新服务、要素服务、发展服务等“六个服务”保障工作。大胆探索,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群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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