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4月29日

晋城市城区对服务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

  本报记者 毛明辉
  
   为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连日来,晋城市城区财政局积极响应山西省财政厅号召,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现将减免通知如下:
   具体减免政策: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服务行业里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承租的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免收范围为承租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及国有控股)、区级文化、监狱、戒毒、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类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意,必须属于服务业;必须属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必须持有营业执照。
   具体减免方式:对承租方已支付房租的,免收房租经双方协商一致,优先从后续未缴纳租金中抵扣或通过延长租赁期限解决。后续未执行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还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其中按照规定租金不需要上交税务机关的,由出租单位直接返还承租方。租金已缴税务机关的,由出租单位按财政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资金退付后,返还承租方。对承租方未支付房租的,由出租单位按合同涵盖的租期范围,直接免收相应租金。
   免收流程为承租方向出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资料包括承租方申请书、承租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出租单位按照上述资料自行核准,并留存必要的档案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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