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5月27日

汤斌:看到书生拾钱而昧,他将此子逐出官场

  汤斌是清初人,曾任江苏巡抚,史书称赞他:“澄清吏治,江南北无一物不得其所。”他倡导从政清廉,厌恶贪嗜行为。当地广为流传的“一钱落职”的故事,就是他整肃吏治、提倡廉风的一个例子。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南昌某书生,一次在书铺里拾到别人买书时掉落在地上的一文钱,没有声张就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在旁边坐着的一位老翁看在眼里,站起来问了他的姓名便含笑离去。后来这位书生在地方科举中取得资格,被委任为常熟县的佐吏。在任职前,他按规定得先去拜谒地方行政长官——江宁巡抚汤斌。他接连登门通报过十次,却一次也未能获得召见。最后一次,当差传出汤斌的命令:“不必前去赴任,名字已被剔除。”书生十分惊诧,向当差追问何故?当差答道:“贪!”书生想:尚未到任,怎能就落了个贪名?急着要见巡抚问明白,当差只得再去禀报。不一会儿,又传出汤斌的口输:“当年书铺拾得一钱之事尚可记得?为秀才的尚且一钱如命,今侥幸做了地方官吏,岂能不刮地三尺?”听罢此言,书生顿时明白了,当时在书铺里问他姓名的老翁,竟是今日的巡抚大人。他羞愧难当。感到无地自容,只得沮丧而归。其他官吏得知此事,纷纷检点自己的行为,惟恐因贪误了自己的前程。
   杨斌这样处置那个未上任的佐吏,似乎有些过分,但是也有一定道理。因为小与大、多与少,从来就是相对的。细流汇成海,蚁穴可毁堤。“一钱”切莫小看,今日一钱,明日一钱,天长日久,就会由小贪变大贪。
   联想起时下的一些腐败分子,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虽然各人情况不一,但往往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先从占“一钱”便宜开始而逐步坠人深渊的。有人曾总结了一条规律,“好官必不爱钱”。若专指非分之钱而言,这“不爱钱”之律,确可作为鉴别一切官员是否有官德的试金石。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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