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10月28日

让环境更美 太原制定13条治污硬核举措

  本报记者 张丽
  
   10月27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太原市制定了确实可行的13条硬核举措,每一条举措都对应着相应的污染减排量和要达到的目标,不断深化科学治污要求。
   强化扬尘污染治理。在工地外墙设置公示牌,公示行政机关监管责任单位、责任人信息;持续加大市政工地和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以及交通道路扬尘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 “六个百分之百”。城六区、综改区、中北高新区、西山示范区5000平方米以上、“三县一市”10000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接入监管平台,实现扬尘污染远程监管全覆盖。
   开展工地评级和分级管控。制定全市各类工地分级评价标准,加快对全市房建、市政、水利、园林、拆迁等各类建筑施工工地评级,公开评级结果,接受公众监督。被评为C级的工地,在10月至12月停止施工;评为B级的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橙色预警期间停止施工;评为A级的工地,在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停止施工。
   强化道路湿扫清洁。除晴朗天气下每日11时至16时段外,停止洒水、喷雾、冲洗作业;道路清扫采取机械化湿扫,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城市建成区实施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增加对市政道路清扫频次,有效提高城市道路清洁水平,开展“以克论净”评价考核工作,进一步减轻道路扬尘污染。
   实施降尘监测考核。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开展降尘量监测,定期上报降尘量监测结果。建立降尘通报、考核制度,每月对降尘量超过5吨/月·平方公里的县(市、区)予以资金扣罚,对低于5吨/月·平方公里的县(市、区)予以资金奖励。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9月底前,完成迪爱生(太原)油墨有限公司退城搬迁;12月底前,关停淘汰西山煤气化第一焦化厂5.5米焦炉。
   加快企业升级改造。10月底前,完成6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超低排放改造;12月底前完成古交中海能源煤焦发运站无组织排放改造。
   重点企业常态化强制减排。10至12月,燃煤电厂以热定产,在满足冬季供热前提下,以最小生产负荷组织生产,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燃气电厂、热源厂燃气锅炉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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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排放浓度控制在25mg/m3以下。钢铁企业以热定产,在满足冬季供热前提下,以最小生产负荷组织生产,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要求。
   加快清洁取暖改造。10月底前完成全市(小店区、尖草坪区、“三县一市”)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在全市实现燃煤取暖“清零”。
   调整优化运输方式。清徐工业园区铁路年底前建成投运。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矿企业80%运输使用铁路,公路运输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辆(包括氢能、甲醇车辆)。
   推动机动车结构升级。11月底前完成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新能源化;10月1日起,太钢、二电货物运输、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新能源化;燃煤电厂、煤矿和非煤矿山,清徐县钢铁、焦化、化工企业短驳运输、厂内运输,机场、铁路货场内部车辆,使用国六标准车辆,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实现新能源化。2022年底淘汰国三及以下渣土运输车辆和混凝土运输车辆。
   建设“绿色运输示范区”。将全市高速环内(不含沿线)设置为“绿色运输示范区”,9月底前,在高速环沿线设置“绿色运输示范区”标志并发布公告。从11月1日起,国五以下(不含)中重型货车禁止驶入。
   常态化路检路查。在全市各主次干道开展常态化巡查,对未采取密闭、苫盖措施的各类散装物料运输车辆、渣土车辆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杜绝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抛洒行为。
   严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管制。强化执法监测检查,严格禁止使用冒黑烟、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10月1日-12月31日,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无标”和国一标准(红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