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3年05月16日

 “检察+残联”保障残疾人权益

  本报记者 陈彤 通讯员 董帅 范纯维
  
   5月12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检察院携手迎泽区残疾人联合会会签了《关于在残疾人权益保护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据了解,检察院与残联联合出台文件保障残疾人权益,在全省尚属首次。
   签约仪式上,双方紧紧围绕残疾人的实际困难与现实需求,针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平等就业权益保障等问题,就如何充分发挥和调动检察机关与残疾人联合会的职能优势,开展信息共享、线索互通、办案协作、宣传联动等事项进行深度沟通交流,会签了《关于在残疾人权益保护检察工作中加强协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以检察力量持续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力度,开启了检察工作与残联工作有效衔接、合力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新局面。
   《意见》共11条,不仅对检察机关办理涉及残疾人的案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也指出了残联具有配合办案的义务,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所在。《意见》指出,双方要在残疾人劳动就业、教育、康复、社会保障等多个领域开展相关诉讼工作,推动形成协同高效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工作合力,努力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保障人权的文明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