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11月11日

夏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两名盗窃违法行为人


  11月7日,夏县公安局刑侦一中队行政拘留两名盗窃违法行为人。
  11月4日,该队接群众柴某报警,称其停放在某小区门口的车内财物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进行调查,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对掌握的线索进行研判分析,发现裴介镇高某和禹王镇嘉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继续追踪嫌疑人的下落。经过工作,于11月6日在裴介镇某饭店将违法行为人高某和嘉某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违法行为人高某和嘉某涉嫌盗窃,我局依法对其分别予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闫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