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5年09月30日

我省出台《决定》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本报记者 赵云云

  9月29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审议通过,已经从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段宝燕介绍说,出台《决定》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扛牢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山西重大使命任务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推动我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的重要举措;是发挥人大立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以法治方式破解我省对传统生产力的路径依赖,系统性消除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与新质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的重要举措。
  《决定》共八条,可以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总体要求。《决定》第一条明确了我省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指导思想,强调应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创新驱动发展,因地制宜发展以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新质生产力。第二条结合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35年远景目标,立足我省实际,提出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主要目标任务,包括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提高,逐步形成体现山西特点、具有比较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等三个方面。
  第二部分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路径,包括五个方面。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决定》第三条提出要深入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现代化产业体系是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载体。《决定》第四条提出要聚焦能源转型、产业升级、适度多元发展,扎实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发展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不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着力推进发展方式创新。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决定》第五条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新型生产关系。《决定》第六条提出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促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深化人才工作机制创新。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决定》第七条提出要加强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和合理流动工作机制,培育引进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不断夯实转型发展人才支撑。
  第三部分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保障措施。为了确保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决定》第八条明确了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市县政府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方面的职责,明确了人大在有关立法、监督和代表工作中的职责,并号召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主动参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门世宾介绍说,坚定有序推动转型发展、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是全省各级人大的共同职责。《决定》从立法、监督、践行全过程民主三个角度压实人大责任,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保障。他表示,各级人大要为全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推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奋力谱写三晋大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