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管理办法加快数字建设
见习记者 赵倩
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要素,是发展数字经济的核心与基础。近日,《山西省数据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数据工作的管理,加快全省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该《办法》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办法》广泛征求了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等29个部门和11个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办法》重点围绕数据要素、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山西、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据安全六项数据核心工作,聚焦部门协同、制度布局、生态构建、项目建设、保障支撑等方面,共提出8章53项条款,为有关部门和机构规范数据管理提供指导性意见,布置了阶段性任务。
《办法》还明确了公共数据的概念,本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经依法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统称为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或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