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07日

太原北沙河棚改 30天内搬迁有奖励

  本报记者 高静
   3月5日,记者从太原市杏花岭区了解到,《北沙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及周边棚户区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出台,征收北沙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及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西起滨河东路,东至东山煤矿花园,征收时间从3月5日起至4月3日。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置换。
  补偿
   据悉,征收人为杏花岭区人民政府,征收实施单位为三桥、巨轮、敦化坊、职工新街、杨家峪街道办事处。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置换;征收非住宅房屋,一律实行货币补偿。
   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证标注建筑面积为准;未标注的,平房建筑面积按使用面积乘以1.334计算,楼房建筑面积以实测建筑面积为准。用途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未标注的,以产权登记记录为准;未记录的,以规划部门认定为准。未经登记的建筑房屋征收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定。认定为合法建筑的,予以补偿;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房屋新改扩建;不得对房屋装饰、装修,改变房屋用途,违规的不予补偿。
   过渡方式为自行过渡,过渡期限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算共三年。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按照房屋评估办法确定。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非住宅房屋一律不补偿;集体、私企非出让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原则上按房屋评估价扣除土地出让价格后予以补偿;符合破产条件的国企职工纳入社保,土地收归政府,房屋不补偿。
  货币补偿
   私产房按评估价给予补偿。直管公房住宅房屋可采取货币补偿与安置住房两种方式;拥有其它产权住房的承租人,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不超过每平米2000元。单位私产住宅,比照直管公产住宅房屋补偿;非住宅,有合法手续确定给予补偿的,只对产权人予以货币补偿。
   此外,直管公产或单位产房屋征收后,产权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
  产权置换
   房屋产权置换,征收住宅房屋原建筑面积零成本以旧换新,安置房屋原则上为高层住宅。安置房地点具体为,三桥街道办:新建北路自来水宿舍棚户区;巨轮街道办:五一北路小北门建材市场棚户区、北沙河太铁工务段棚户区和轻工仓库棚户区;敦化坊街道办:一毛厂宿舍棚户区、凯旋街棚户区和职工新村棚户区;职工新街街道办:东中环以西被拆迁户安置房地点为轻工仓库棚户区、凯旋街棚户区和职工新村棚户区,东中环以东被拆迁户安置房地点为东山煤矿棚户区;杨家峪街道办:东山煤矿棚户区。
   征收私有住宅房屋,每户可在原建筑面积基础上无偿赠送15平方米,赠送后不足55平方米,不足部分按1000元/平方米补贴价补交,55至70平方米范围内按2000元/平方米优惠价补交;赠送后超过55平方米、不足70平方米,不足部分按2000元/平方米优惠价补交。被征收人要求再增加安置面积的,增加部分按市场价补交。
   征收直管公产住宅房屋时,承租人没有其他产权住房的,按照8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等面积置换产权,与产权人解除租凭关系,按私有住宅房屋标准安置。已购买部分产权的,未购买部分由承租人按800元/平方米的优惠价等面积置换产权,与产权人解除租凭关系,按私有住宅房屋标准安置。
  发放
   选择货币补偿的住户,征收私产房屋,按照评估价格给予补偿。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支付,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支付。现房安置的,按一次计算;期房安置的,按两次计算,并一次付清。
   临时安置费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且自行过渡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0元计算,不足800元的按照800元/月支付。提供周转房的,不享受临时安置补偿。
   逾期未安置,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费;每逾期一年(含一年),在原临时安置费基础上增加20%。
   临时安置费自被征收人搬迁之日起按月计算,首次发放期为12个月,其后每6个月发放一次。
  奖励
   被征收人在本方案确定的征收时间的前20天内搬迁完毕的,按每户20000元标准予以奖励;21天至30天内搬迁完毕的,按每户10000元标准予以奖励;超过30天未搬迁完毕的,不予奖励。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每证奖励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