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07日

15日前 省城建筑工地禁土方作业

  本报记者 高静
   昨日,记者从太原市环保局获悉,太原市加强春季建筑工地开复工管理,要求在3月15日前,不得进行土方作业。
   据了解,项目工地取得所在区政府同意开复工的批示后,必须提交建筑工地开复工申请表、扬尘噪音治理方案并签订扬尘治理承诺书,由执法人员验收工地现场并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工。
   执法部门明确,建筑工地手续不全不得开工、扬尘控制不好不得开工、绿色文明工地不达标不得开工。在开复工准备过程中,建筑工地必须按照绿色文明工地创建标准,加强日常管理,设置扬尘治理责任牌,并达到“五全一湿”施工场地标准,也就是施工工地全围挡、场内道路全硬化、土堆料堆全苫盖、垃圾运输全密闭、出工地车辆全冲洗、拆除一律湿法作业。
   另外,建筑工地要按照太原市“铁腕治污行动”的要求,完善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机制,落实工地施工车辆冲洗及视频监控要求,在3月15日前不得进行土方作业。按照城市管理全面提升行动的要求,整治好施工现场,提高工地扬尘管控标准,设置公益围挡,美化工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