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17日

公告

  以下车辆被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二支队十五大队依法扣留。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于3个月之内携带合法有效证件或手续到该大队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车辆将被依法处理。
   (1)黑色现代牌小型轿车。2015年 6月 9日,明美聪(身份证号:14220219700729****,原平市京原南路3366号)驾驶该车因悬挂其他车辆号牌被查扣。后查明该车已经达报废标准。(2)绿色长城牌小型普通客车。2016年3月28日,侯富华 (身份证号:14222619820617****,繁峙县府新街530号)驾驶该车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被查扣。当事人无法提供该车合法有效的证件手续。(3)晋HW8833黑色福特牌小型轿车。2016年11月13日,该车驾驶员(男性)驾驶该车(悬挂蒙A6H216L号牌),因涉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在被执勤民警查处过程中趁机逃跑,车辆被依法扣留,至今无人来我大队接受处理。(4)白色尼桑牌小型普通客车。2016年12月22日,王守国(身份证号:61242619820221****,陕西省岚皋县四季乡竹园村5组)驾驶该车 (悬挂晋FZA666号牌),因涉嫌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号牌被依法扣留,至今未到我大队接受处理。
   联系人:赵志达、靳亚敏;联系电话:0350-5550110
  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高速二支队十五大队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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