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3月17日

我省招录选调300名高校毕业生

  本报记者 赵伟
   昨日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公布,我省今年选调300名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县乡机关工作。2017年招录选调生名额为300名,选调对象为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者须满足以下条件: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服从组织分配;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7年3月16日;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17年9月1日前取得);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须获得过院系及以上奖励或担任过班级及以上学生干部;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即1991年3月16日至1999年3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0周岁以下 (1986年3月16日后出生)。
   报名先要经过组织推荐。应届毕业生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所在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和个人表现情况,向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提出推荐对象。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核实有关材料,根据选调条件对推荐对象相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定推荐对象。经推荐的考生可在3月中下旬,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
   选调生在所录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安排到县级机关的应届毕业生,录用后安排到乡镇(街道)农村(社区)锻炼2年。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同时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同级后备干部管理,进行重点培养,条件成熟的可优先或破格使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经市委组织部初审,报山西省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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