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8年04月25日

学生旁听庭审 增强法律意识

  本报记者 陈晓平 通讯员 郝伟
   近日,忻州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了一场“公众开放日”活动,来自忻州市北方中学初二176班的71名师生全程旁听庭审过程,零距离体验法院审判工作,增强了学生们的法律意识。
   本案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案件。上诉人闫某在2017年驾驶小轿车和被上诉人智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智某受伤,车辆受损。智某向一审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闫某赔偿相关医疗费用。在一审法院判决后,闫某不服原判决,向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开庭前,学生们早早来到法院,做好旁听准备。忻州中院民二庭庭长、该案审判长吕建文在开庭前,向学生们讲解了民事审判的流程及诉讼常识。随后,书记员核实上诉人、被上诉人和双方代理人身份,并且向法庭宣读了庭审纪律,规范严谨的庭审行为让参加旁听的学生们切身感受到了法庭庄严的气氛。上午9时整,随着一记清脆的法槌声,审判长宣布开庭审理。庭审中,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以及双方代理人分别针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争议焦点进行了阐述,并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持续1个小时,旁听席上的学生们聚精会神,听得津津有味,真切感受到法院对诉讼权利的充分保障、对公平正义的始终坚守。
   庭审结束后,吕建文庭长即兴进行了现场说法,围绕本次庭审,向同学们普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肇事罪、醉驾入刑等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培塑法律意识,做一名学法尚法守法的公民。随后,旁听学生纷纷走上审判台,向法官咨询提问,法官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地逐一作出解答。
   学生周驰皓表示:“通过旁听庭审,我更加意识到法律的约束性和庄严神圣,而懂法、讲法、守法要从小事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