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0年04月29日

山西省委组织部详解“墩苗”计划

“选上来”“派下去”跟踪培养年轻干部
  本报记者 孟绍毅
  
   近日,省委决定选拔200名左右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选派500名左右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墩苗”。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两项工作”概括起来讲,就是“选上来”“派下去”。同时,选派只是第一步,培养使用才是目的。
  
  “选上来”“派下去”
  
   根据省委决定,省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选拔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实施方案》和《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墩苗”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对这两项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这两项工作,概括起来讲,就是“选上来”“派下去”。
   “选上来”的主要内容是,选拔200名左右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市直单位副处长或相当职务层次岗位任职,其中省直单位选拔60名左右,市直单位选拔140名左右。
   “派下去”的主要内容是,从省市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院校、中央驻晋单位等选派500名左右年轻干部到乡镇(街道)任职,其中200名左右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300名左右担任乡镇长 (街办主任)或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让年轻干部在吃劲岗位上“墩苗”历练。省委明确要求,“墩苗”干部要全身心在乡镇工作,不设时间表,不搞晋升“路线图”,在基层经历一个相对完整的历练周期。总体安排上,“选上来”任职要略早于 “派下去”“墩苗”,确保两项工作有效衔接和顺利推进。
   据介绍,选拔乡镇 (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和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 (街道)“墩苗”,是省委系统性、持续性、针对性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系列 “组合拳”之一,也是今年干部工作“七个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省委重视基层、关爱基层、支持基层的鲜明态度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坚定决心。这两项工作,是推动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优化干部成长路径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迫切需要。
  
  “三个注重”选拔干部
  
   选拔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到省市直单位任职,选拔人选必须符合好干部标准和忠诚干净担当要求,政治素质好,大局意识强,工作实绩突出,敢担当善作为,作风务实,具备相应的理论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处理基层复杂问题能力。到省直单位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到市直单位任职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累计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特别优秀的乡镇长(街办主任)也可作为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
   具体工作中,做到“三个注重”:注重拿出关键岗位、注重组织把关、注重人岗相适。
   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指出,将大部分省直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以及省人大政协、法检机关均列入选拔范围,同时将部分本科院校和省管企业一并列入,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提供更多合适的岗位。同时,要求各单位拿出重要的处级职位用于此次选拔,市直单位也要参照执行。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严格把关,共同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省委组织部择优比选确定人选,做到好中选优。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凡提四必”,确保将政治素质高、工作业绩突出、敢担当善作为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在确定拟任职岗位时,综合考虑人选的专业背景、任职经历和熟悉领域等,按照人选成熟度和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排序,突出事业为上、人事相宜,确保把合适的人放到适合的岗位上。
  
  “墩苗”计划严把“四关”
  
   乡镇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决策部署的战斗堡垒。乡镇主要领导是党的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的直接组织者、推动者,必须具备过硬的群众工作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所以,选派到乡镇“墩苗”的年轻干部,要素质过硬,手上有招儿,能拿得下活儿。
   选派过程中,严把政治关、来源关、能力关和廉洁关。把政治素质作为第一关口,坚决防止“两面人”;坚持广开视野、拓宽渠道,将省市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中央驻晋单位等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优秀年轻干部都纳入范围,在更大范围内发现优秀人选;坚持数量服从质量,全程差额比选。省、市组织部门将灵活采用听取单位党组(党委)意见、座谈交流或深入工作单位了解等方式,了解人选的一贯表现和工作业绩;所有人选都要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部门意见,严防“带病推荐”。
   本次选派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严格把握人选质量,坚持德才兼备、比选择优。人选必须符合好干部标准,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善于沟通协调,热爱基层工作,能够处理复杂问题,有吃苦和奉献精神,作风扎实深入,有培养潜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人选一般为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干部,乡镇长(街办主任)人选一般为副处级、正科级干部,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选一般为正科级、副科级干部。处级干部年龄一般在38岁以下,科级干部年龄一般在32岁以下。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企事业单位人选应符合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
  
  跟踪培养“墩苗”干部
  
   选派只是第一步,培养使用才是目的。对“墩苗”干部,省、市组织部门将根据岗位需求、干部特点和专业特长,参考个人成长地、服务意向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人选的具体任职岗位,并全程抓好培养、管理和使用,做到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
   要求市、县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 “墩苗”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经常性观察了解“墩苗”干部履职情况和思想状况,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醒帮助,确保墩得实、能成才。
   市、县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定期安排学习培训、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听取思想工作汇报。要从有利于锻炼干部和推动工作的需要出发,经常交任务、压担子,通过安排列席重要会议、承担试点工作任务等方式,创造条件促进选派干部全面历练成长。
   选派干部任职2-3年后,进行专项考核,针对性提出下一步培养方向和培养措施,可继续在当地使用,也可回原单位使用。对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将提拔重用;特别优秀的,将打破隐性台阶,直接提任关键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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