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1年08月31日

推进“等”外探索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本报记者 陈彤
  
   8月30日,记者从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第四检察部认真研究业务指引和办案规范,明确工作标准,夯实工作基础,积极探索办理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目前,已对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审查,向上级单位报送行政公益诉讼线索1件,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了鲜明的“晋源未检特色”。
   在这个过程中,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发挥能动作用,深挖案件线索,对刑事案件中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隐患和问题,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相关单位肃清行业乱象,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仔细发掘线索,增强检察监督的准确性、引领性。
   同时,循法而为,积极进行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外案件探索,针对面向未成年人开放的公共游泳馆安全和卫生问题、营业性娱乐场所违法雇佣未成年人进行有偿陪侍服务、网吧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积极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推动排查整治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的安全隐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此外,每一份检察建议,该院都坚持公开送达,认真听取各方意见,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释法说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闭门监督”为“开门监督”,变“单向监督”为“合力监督”,进一步强化检察建议送达的仪式感和监督刚性,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构建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格局。
   不仅如此,该院还注重典型案事例的示范引领,强化对业务特点规律的把握,总结“等”外探索成功经验,不断拓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等。下一步,晋源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立足“四大检察”监督职能,在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方面持续发力,依法通过行政和民事公益诉讼、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等方式开展法律监督,与社会各职能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合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