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4年03月26日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本报记者 刘家进
  
   3月25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了 《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解读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杜飞彪就我省民营经济纳税人受益情况及税收层面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推动发展、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省税务部门聚焦我省民营经济纳税人需求,依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释放税费政策红利。”杜飞彪介绍,2023年,全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01.42亿元,其中民营经济纳税人缴费人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332.12亿元,占比82.74%,是政策惠及的主体,受益最大。
   为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民营经济纳税人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涵盖减轻税费负担、支持创新创业等方面50项税费优惠政策。为了帮助民营经济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到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税务部门充分发挥大数据优势,采取申报前、申报中、申报后“三步递进式”实现政策找人、数据预填和税惠感知。一是在纳税申报前推送政策。通过分析纳税人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纳税信用等级等信息,匹配纳税人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将政策推送到户,实现“政策找人”。二是在纳税申报中推送报表。通过后台数据比对,自动判断减免税条件、自动计算减免税额、自动生成申报表,纳税人只需对相关数据进行确认即可完成申报。三是纳税申报期后推送红利。分月分税费种向纳税人推送已经享受的税费优惠信息,并附有相关政策规定,让纳税人对税惠政策享受既“心中有数”又“心中有感”。
   在现行税费优惠政策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支持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政策措施之一。近年来,国家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不断“加码”,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申报时间“加码”,引导企业更早、更及时地享受政策红利;二是支持力度“加码”,即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有效增强企业研发投入的信心和底气。具体来说,在2021年以前,企业只能在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1年,企业在当年10月份预缴申报时,可以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2022年,为进一步稳定政策预期,将这一规定长期实施。2023年,更进一步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并明确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同时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企业可以及时地享受到政策红利,从而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下一步,我省税务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决策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断提升政策享受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助力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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