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8月07日
我省肺结核病患者每年约1.5万例

每市至少1县将试点住院治疗

  本报记者 赵伟
   “每市至少有1-2个县(市、区)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住院治疗”。省政府办公厅最新发布的 《山西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提出,我省将探索实施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住院治疗。
   该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全省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发病人数仍然较多,我省每年肺结核病患者约1.5万例,始终位居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的前列,主要集中在农村地区。而现行的防治服务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需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条件有限,设施设备不足,基层防治力量薄弱,流动人口结核病发现、治疗管理难度大,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和防范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规划提出,2016—2020年是我省结核病防治的关键期。我省将加大就诊人群中患者发现力度,加强对有咳嗽、咳痰两周以上或痰中带血等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的排查,发现肺结核疑似患者应转诊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规范诊治,并及时报告。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定点医疗机构患者转诊工作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安排就诊,并进行痰涂片、痰培养、分子生物学等检测检查,将确诊患者信息录入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
   同时,在此基础上,探索实施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每市至少要有1-2个县(市、区)开展传染性肺结核患者住院治疗试点,逐步实现传染期内患者住院治疗。规划还提出,山西省儿童医院为省级儿童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应设立儿童结核病病房,完善设置,对儿科医生开展结核病防治技术培训,规范儿童结核病诊断和治疗服务。各级医院产科将实现卡介苗接种全覆盖,规范疫苗使用管理,不断提高接种质量。对儿童密切接触者中发现的疑似患者要进行重点观察。按照规定,到2020年,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省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