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17年08月07日
太原晋中

明年起舞蹈、戏剧进入中小学课堂

  本报记者 梁丽琼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山西省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太原、晋中将作为学校美育工作的改革试点,从2018年秋季开学时,在中小学开展增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的试点。
   《方案》提出,要结合我省实际,突出三晋历史文化特点,以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为核心,以艺术课程为主体,以创新能力培育为重点,围绕各阶段学生的不同特点,科学定位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形成符合时代要求的科学的美育课程体系。各市以三晋历史文化艺术为重点,大力开展中华优秀文化艺术进校园活动,将历史文化艺术传承校建设纳入学校的建设中,普及戏曲、书法、篆刻、剪纸、锣鼓、花鼓、民歌、皮影、年画、手工制作等地方优秀传统文化艺术,逐步形成本地本校的特色和传统,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局面,到2020年建设100所省级历史文化艺术传承校。
   《方案》要求,学校要以培养学生兴趣为导向,在开齐开足国家美育课程的基础上,不断拓展、丰富美育课程。太原市、晋中市作为学校美育工作的改革试点,要从2018年秋季开学时,在中小学开展增设舞蹈、戏剧、戏曲、影视等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的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学校的范围,用3年左右的时间,60%以上的中小学校达到改革试点的要求,其他设区市用5年左右的时间达到改革试点市的标准。
   同时,我省要求,2017年秋季开学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确保艺术课程课时总量不低于国家课程方案规定占总课时9%的下限,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总课时的11%开设艺术课程,初中阶段艺术课程课时不低于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总课时的20%;普通高中要保证艺术类必修课程的6个学分;中等职业学校要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保证72学时;普通高校要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公共艺术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