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查询:2022年01月18日

我省首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投用

  本报记者 陈彤
  
   近日,全省首家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在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揭牌并正式投入使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闫红花与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冰峰共同揭牌,太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马晖,以及大同市、晋中市、忻州市等地的检察院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现场,万柏林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室,就周某某伪造身份证件案和胡某某故意伤害案使用认罪认罚控辩协商系统向参加揭牌人员进行演示。承办检察官先后向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胡某某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具结程序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就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程序建议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值班律师充分发表了意见,周某某、胡某某先后表示认可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及审理程序,并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技术部门第一时间将听取意见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录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值班律师、承办检察官确认后,按照“一案一光盘”的原则进行封存。
   闫红花表示,认罪认罚案件同步录音录像功能的实现,不仅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重现办案全过程,也倒逼检察官切实提升量刑建议、程序适用、释法说理、证据采信等综合能力,更为规范化、信息化、便捷化开展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赵冰峰表示,万柏林区检察院将在今后办案工作中要求办案检察官全面使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并在使用过程中规范用语,充分释法说理,积极听取犯罪嫌疑人和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意见,着力提升在“镜头下办案”的能力。